針對論文風波,陳明通發聲明強調,是自己先修正林智堅的內容之後,再拿給另一名學生余正煌參考,所以兩人都沒有抄襲問題。不過藍營議員認為,這個自稱借閱、參考的舉動已經違反學術倫理,因此向台大以及教育部檢舉陳明通。
陳明通花了25天,跳出來替林智堅擋槍,但藍營只用了1天就展開動作,而且就是拿陳明通的聲明,來檢舉陳明通,內容指出,論文的文字雷同處,是因為他本人,先修正林智堅的論文之後,再交給余正煌做參考,不過余正煌並不清楚,這些文字的來源屬於林智堅,藉此強調兩人之間,沒有誰抄誰的問題。
台北市議員(國)王鴻薇:「陳明通跟林智堅充分配合,狼狽『為堅』,兩個人自導自演事後串供,要逼余正煌硬吞下去。」
有恩師陳明通這棒高飛犧牲打,林智堅發表主視覺的記者會,也改由鄭運鵬代打受訪,但林智堅之前說「不知道論文被參考」,卻被議員徐巧芯打臉說,自己貼出來的第一篇學位論文,就是引用自余正煌,怎麼可能沒發現兩份內容如此雷同。
東海大學政治系教授沈有忠:「像我們在指導學生的時候,也會把以前寫的不錯的論文框架,讓後面這些學弟妹去做一些參考,所以『標示出處』是一個很關鍵,因為沒有的話就叫做抄襲,有的話就叫引用跟參考。」
不過林智堅陣營,先前拿公證書來澄清這個舉動,卻被律師打槍說,根本沒有實質效力。
律師柯晨晧:「公證人其實實際上,是依照他知覺所體驗的事物,這個是法律的文言文,我把它講得比較白話,就是他看到什麼、聽到什麼、聞到什麼,來做紀錄。」
兩派陣營各有主張,就等公正審查來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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