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桃園選區的立法委員廖正井,在競選第七屆立委期間,被檢方查出涉嫌賄選,檢方依選舉罷免法對他提起告訴,今天法院一審宣判「當選無效」,廖正井得知判決結果,相當不服氣,第一時間就決定要提出上訴。
判決書洋洋灑灑寫下判決理由,國民黨立委廖正井競選期間的這些行為,於法不容,立委職務,一審宣判當選無效。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確實經人交付廖氏宗親會成員,有企業給他105萬,來交付楊梅鎮各里長。」
法官認為,人證物證確鑿,賴也賴不掉,不過,當事人廖正井不服氣,決定提出上訴。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我一再交代我們競選團隊,一定不能違法,一定不能賄選,要以我過去政績來爭取選票,桃園地方法院對我的宣判,我一定會積極上訴,我相信司法最後一定會還我清白。」
一審被摘掉的立委資格,成為國民黨內,這一屆第二個被宣判當選無效的立法委員,不過,廖正井只要20天內提出上訴,二審判決出爐定讞前,還能繼續保有「廖委員」這個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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