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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費、洗錢疑案 週一再傳陳水扁

記者 謝孟潔 / 攝影 蕭遠斌 董明皓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8/31 11:1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特偵組偵辦扁家境外洗錢,也同步偵查國務機要費案,將在9月1日再度約談陳前總統。特偵組認為,兩案資金可能互有關聯,但透過司法互助,清查洗錢案的時間較冗長,因此可能就國務機要費的部分,先起訴陳水扁,併案北院審理,如此一來,一旦證實國務機要費流向扁家海外帳戶,等於就證實洗錢案資金為不法所得,洗錢罪名就能成立。

頂著大太陽,星期天,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放棄休假來加班,也許是擔心話說太多惹來非議,陳雲南低調再低調。記者:「國務機要費部分會先偵結嗎?」特偵組主任陳雲南:「案子正在偵查中,我不便說明。」記者:「會再次傳喚陳前總統到案嗎?」陳雲南:「有必要的時候會請他再來。」

原本30日要再次偵訊陳水扁,恰巧碰上830遊行,怕節外生枝臨時取消,再次發出傳票,要求他9月1日到案說明 偵辦動作馬不停蹄,外傳就是因為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部分即將在9月初偵查終結,以貪污罪嫌追加起訴。

會這麼急著切割,是因為國務機要費被認定貪污的金額1480萬,跟海外密帳的7億,數字兜不攏,除非能證明這1480萬是扁家境外資金的一部分,再加上國務機要費爆發,是陳水扁擔任總統時,而根據吳淑珍的說法,洗錢風暴的資金是陳水扁競選台北市長就有的,乍看之下,兩起案件似乎沒有關聯,不想因為等待司法互助的調查結果,讓國務機要費繼續延宕,特偵組決定先切割。

倘若審理的結果,足以證明國務機要費的1480萬是貪污所得,又流向海外,那麼就可以佐證扁家境外資金並非全是選舉結餘款,而是不法所得,洗錢罪名就能成立。陳水扁委任律師李勝琛:「陳瑞仁的部分,沒有讓他(陳水扁)講得很清楚,特偵組的部分,他(陳水扁)會把他在案子裡,處理過的相關細項,一一的向特偵組做說明。」

不過在起訴之前,特偵組要再給陳水扁2到3次機會,如果陳水扁無法提出合理說法,或繼續以機密外交來抗辯,檢方將先行偵結,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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