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在紐約、安哥拉治還是桃園機場,陳致中夫妻,6次強調是帳戶人頭,和被支配的角色。不過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高材生陳致中,難道為了母命難違就可以知法犯法?檢方將會查清楚,一但檢方舉證,帳戶的錢是非法所得而且和國務費有關,就算有再多的不清楚,陳致中夫妻將立刻成為洗錢共犯。
陳致中:「單純的是人頭而已。」黃睿靚:「我們的角色很清楚,就是人頭。」 陳致中:「是『被支配』跟『被指示』的角色。」
前後6次,國內外陳致中夫婦對媒體吐苦水,說自己在洗錢案是被支配的角色和人頭帳戶。海外帳戶誰在管理,扁家全都口徑一致。陳致中:「我所謂的被支配,是因為家中的錢財,都是由我母親管理的,所以我跟我太太當然是被支配。」
把海外密帳全都推給吳淑珍,看來扁家已經擬好法律應對策略。全把錢說是陳水扁選舉後的剩餘款,不同吳淑珍說是嫁妝、投資理財賺來的,陳致中說的結婚禮金,和黃睿靚聲稱,是父親黃百祿準備投資的錢,扁家定調做出超完美切割。
不過一但檢方能舉證,這筆錢和國務費案有關、或是犯罪所得。帳戶主人和代理人陳致中夫婦,也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成為洗錢共犯,面臨7年以下的重罪。
再多的不知道、不清楚,檢方將一一查證,有犯罪的人也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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