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20)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立委林昶佐存款1483萬多元,名下坐擁2房,其中一棟為台北市中正區一棟4400萬豪宅、貸款3500萬元。不過監察院也備註,該豪宅為今年1月17日由申報人申請更正,是在今年初的罷免案(1/9)之後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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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9日適逢林昶佐罷免案,前北市議員童仲彥指控林昶佐買4000萬豪宅,名下共4房,「立委做一屆看板可以掛這麼多,買房子好多錢,錢怎麼來的?」更有人拿出當年度財產申報,質疑豪宅並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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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最新一期財產申報顯示,林昶佐是在去年4月16日購入這棟豪宅,不過,監察院也備註,「申報人於2022年1月17日依法自動申請更正。」時間點卻是在1月9日的罷免案後,且與辦公室所指的申報日期不同。
對此,林昶佐在臉書上表示,監察院統一於「2021年11月01日」起彙整相關資料,故以此為申報日期,所有已完成介接之立委皆為此日期,「2021年12月25日」則為本人確認相關財產無誤及未介接資料上傳日,關於媒體報導之不動產變動,早已在當時皆已依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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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昶佐說,監察院於今年1月份通知須調整格式,因此依監院要求調整,並加註「111年1月17日依法自動申請更正」。該變動僅限於調整格式,實際內容與12月25日申報之財產資料完全相同,所謂罷免投票後再行補申報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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