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為端正農會不良選風、強化農會自治,日期預告《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修正條文增列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引發各界議論。不過,行政院會今(31日)通過的《農會法》修正草案中,農委會已自行刪除相關條文。
農委會指出,此次修正《農會法》部分條文案,是因應農業貿易自由化衝擊,擴大農民團體合作經營,強化農會理(監)事會運作機制,提升農會人力素質,遏止部分農會賄選歪風,以促進農會永續發展,並強化農會與政府間合作。
每逢農會選舉,賄選傳聞不斷,現行《農會法》賄選刑度僅為3年以下,且案件審理過程常,往往當事人已經卸任職務,相關案件仍未完成審理。修法後,刑度修改為最高7年,罰金也從最高9萬元提高,提高為最重1000萬元,並且必須在6個月內審判完畢。
此次修法重點還包括,為強化各級農會自治精神,總幹事任期屆滿未能產生時,刪除得由上級農會、中央主管機關遴派合格人員代理規定,改由各該農會依照主任秘書(秘書)、會務部主任等職務位階,依序代理。
此次修法草案,最受關注的就是農委會先前預告提到,增列三分之一官派專業理事,遭質疑蔡政府安插人馬,引發軒然大波,農委會政策大轉彎,日前報行政院版本已自行刪除相關爭議條文,行政院今日通過草案版本,確實未見該條爭議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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