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正式開播前爭議不斷,在野立委爆料申設期間NCC讓其補件「補到過」、1個月換3個董事長等,引發各界議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30)日召開「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照制度如何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公聽會。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表示,主管機關在審理時有沒有差別對待的問題,她質疑為何「某電視」的發照可以補件補到40多次?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指出,NCC申設換照評鑑過程要更透明化,審照過程中相關評鑑項目都須更細緻,違反內容管制的處分上,也必須建立裁罰基準的一致性。
立法院今日邀集NCC主委陳耀祥及多位學者專家,針對NCC的審照制度召開公聽會。仉桂美說,面對重大爭議,行政機關是否差別對待,因為《行政程序法》明訂禁止差別對待,這是非常重要的精神,NCC要回到法律專業並接受檢視。
對於現行制度的改進,胡元輝說,在不同政黨時代,NCC都做了努力,但從近來案例來看,內容監理與執照審核確實可以強化,他建議NCC,在違反事實查證的裁罰上應該考量跟公共利益的相關度。
至於違反內容管制的處分,胡元輝認為,應該建立裁罰基準的一致性。他說,這不是說NCC在內容管制處分沒有一致性,但問題出在被遴選評鑑的委員沒有溝通、交流的機會,再來裁罰也多仰賴實務經驗,委員在特定案子組成,但導致過去的經驗無法傳承,因而形成裁罰做出的結果缺乏一致性。
再來是申設換照評鑑過程,胡元輝表示,這部分應當更透明化,在申設換照評鑑制度也要更細緻,審照過程中相關評鑑項目都非常細緻。他舉南韓為例,兩個單位一個負責內容監理並送到另一單位審查,審查過程中,相關評鑑項目,基本上都非常細緻,而且分數都打在上面,這些都公開給大家,既然大家對NCC的公信力的建立有期待,監理制度應該參考國際作法。
胡元輝也指出,新聞頻道的評鑑與換照機制,應該更緊密,對業者來說,3年1次的評鑑、6年1次的換照,若評鑑過程中,沒有感受到實質上太大的要求與問題,但到了換照前卻突然說如何如何等,這中間就會產生鬆緊程度上不一致的情況,所以他認為NCC應讓評鑑與換照更緊密的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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