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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曄9日抵台見大S!備妥「2文件」才可在台登記結婚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發佈時間:2022/03/08 14:47
最後更新時間:2022/03/08 14:47
大S再婚具俊曄。(圖/翻攝自具俊曄IG、大S臉書)
大S再婚具俊曄。(圖/翻攝自具俊曄IG、大S臉書)

南韓天團「酷龍」出身成員具俊曄今(8)日宣布結婚,對象是20年前舊愛大S(徐熙媛),消息震撼台、韓兩地,據悉2人已在韓國完成結婚登記,盼盡快也在台灣登記,然而我國仍暫緩無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入境,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示,我國已開放憑其中一國的結婚文件、無犯罪紀錄證明,經我國外館驗證,即可申請國人外配停留簽證入境,抵台後再辦理居留簽證即可。

女星大S和前夫汪小菲離婚後,今日一早無預警在IG和臉書上發布消息,表示自己已經和前男友、也就是南韓知名團體「酷龍」的成員具俊曄結婚。據悉,大S和具俊曄復合後,兩人至今還未見過面,在韓國登記結婚時,大S沒到場,她是在台灣申請英文文件資料填好之後寄到韓國給具俊曄。

 

根據南韓媒體《star1》獨家以電話訪問具俊曄,他雖然聲音有點沙啞,但聽起來害羞又開心。具俊曄證實,「我們已經在韓國登記結婚,明(9)日早上我將搭飛機前往台灣,要去見20年沒見的她」。具俊曄也說,在台灣飯店進行10天隔離之後,就會和大S的家人們見面,並和兩個孩子相處、熟悉,計畫在台灣待兩個月,之後再和大S一起回到南韓。

對此,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表,需備妥當地結婚登記證明或結婚證書,及犯罪紀錄或良民證,且正本或影本均須附中文或英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驗證後才能申請外配停留簽證。

大S宣布再婚。(圖/翻攝自大S臉書)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指出,至於抵台後,辦理居留簽證所需的身體檢查證明、台灣戶籍謄本,則可於入境台灣後再辦理。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提醒,相關人士需依照指揮中心規定完成檢疫天數(10天),解除隔離的隔天才能遞交居留簽證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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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戰大S

#大S#酷龍#具俊曄#舊愛#離婚#汪小菲#再婚#外交部#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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