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亞泥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成員透過聲明指出,調查報告不宜納入「查無不法」的矛盾結論。行政院今天表示,該聲明所述實有誤會,應予澄清;報告結論呈現歷史事實真相,並無特定立場及踰越行政職權。
行政院9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已核定亞洲水泥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真相調查報告,結論包含尚無發現證據顯示有不法情事,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作業忽略傳統慣習,有瑕疵;另有亞泥公司成立基金與部落共管等4點共識。
不過,部分亞泥案真相調查委員會成員今天透過聯合聲明指出,真相調查報告「第七章建議」未經全體委員審閱,且不宜納入「查無不法」的矛盾結論。
行政院政務委員、亞泥案真相調查小組召集人林萬億辦公室下午透過媒體群組說明,亞泥案真相調查報告的第六章真相調查報告結論,歷經7次審查會議,報告書前六章包含結論內容均經調查小組委員確認,並充分尊重委員意見。
林萬億辦公室表示,第七章內容歷經22次會議,最後於110年10月25日及12月8日分別獲致政府、亞泥公司、部落代表三方共識,且均經確認在案,其中也包含這次連署聲明的5位部落代表在內。
林萬億辦公室說,報告書第七章建議事項第一點與第六章「真相調查結論」第178頁所指出「本報告並未得出亞泥公司取得礦業用地的過程有違法情事」的結論相符;該聲明所述實有誤會,應予澄清。
林萬億辦公室指出,真相調查報告書是依據調查相關資料,呈現歷史事實真相,並無踰越行政職權,族人倘發現相關新事證,或認調查報告內容得做為事證,自得循法律途徑洽司法或監察機關辦理。
林萬億表示,真相調查報告公布後,後續有多項計畫及相關工作,將由原民會、經濟部、花蓮縣政府、秀林鄉公所及亞泥公司等各權責機關持續推動,原民會將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持續落實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政策目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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