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機要費案,絕對機密解不解密?總統府在今天有了正式的回覆,秘書長詹春柏核定,「同意」高檢署依照國家機密保護法,使用絕對機密,總統府也同意,協助高檢署「境管」陳前總統夫婦出境,不過由於過去沒有慣例,前提是陳前總統必須主動向總統府動報備,馬總統也決定未來卸任後,也會依法將自己列名「境管」。
經過10天的反覆思考,總統府終於同意,司法機關可以使用國務機要費的絕對機密,協助調查。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茲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21條,其他機關需使用國家機密者,應經原核定機關同意之規定,本案奉示同意貴署使用。」
府方也正式回覆高檢署,在前政府移交的檔案中,沒有南線專案,對於高檢署來函要求境管陳前總統出境,府方表示願意配合,但是前提是陳前總統出國前,必須要向總統府報備。
王郁琦:「在實務上,如果陳前總統在出國前,沒有向總統府進行報備的話,那府方也無從得知陳前總統,是不是有出國的計畫,總統和副總統他本身也應該是屬於國家機密保護法裡面,應該受到境管的名單,那過去並沒有實務上的處理,馬總統在他卸任之前,他會把自己提告為國家機密保護法的境管名單。」
府方強調這不是解密,而是「同意」,記者會原本4點召開,也因為拿捏字句延了1個半小時,顯現當中高度敏感。國務機要費卷證歷經8個月的塵封,總統府終於給了高檢署打開機密大門的鑰匙,希望讓案情有機會撥雲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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