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風波持續,立委陳椒華、賴香伶今天陪同自救會到苗栗地檢署申告,指控坤輿公司涉嫌偽造文書,使興辦事業計畫開發面積小於2公頃以規避環評。
坤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聲明回應,立委及自救會所提偽造文書指控,過去曾於民國95年、97年經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皆獲不起訴處分,不得再議,相關指控純屬個人猜測,一切交由司法調查結果。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陪同反坤輿自救會成員,前往苗栗地檢署申告坤輿公司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罪,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率民眾黨苗栗縣黨部多人到場聲援,高喊「控告坤輿偽造文書,要求停止試運轉、儘速偵辦」。
陳椒華指出,坤輿掩埋場興辦事業計畫書有多項內容刻意低報開發面積,牴觸法規。
她說,場區範圍應涵蓋聯外道路、水土保持設施、污染防制設施及管理設施等,因此包括掩埋場區、污水處理、滯洪及進出道路、管理辦公室、洗車場、暫存區、磅秤室、保養廠房、隔離綠帶等面積都應計入,但坤輿公司涉嫌透過土地分割方式,規避農地變更審查,且未將隔離綠帶、掩埋場管制站辦公室建築及空地等面積納入計算。
陳椒華表示,坤輿掩埋場的實際開發面積已超過2公頃,須送環評,且依「非都市土地審議作業規範」第26條規定,須有2條聯外道路才能通過審查,但坤輿至今只有1條聯外道路,依法根本不能通過。
她說,坤輿案雖早在民國91年取得「同意設置」文件,但仍在20年追訴期內,希望檢方立即啟動調查,還給鄉親遲來的正義。
坤輿公司業務經理王亞綺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自救會既然選擇透過司法途徑,公司也希望自救會能在合法的基礎上面對司法調查結果。她重申,公司是合法廠商,遭非法惡霸攔路不實指控,將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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