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昨天因案遭廉政署約談,經過10多個小時詢問,今天凌晨抵達宜蘭地方檢察署接受進一步偵訊。同案中,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
林姿妙昨天因案遭廉政署約談,廉政署同步也帶走府地政處長楊崇明、吳朝琴、交通處長黃志良與秘書處長曾成陽共4名縣府一級主管。
此外,羅東鎮長吳秋齡、前國大代表林束梅(林姿妙的親戚)、林姿妙的子女等也配合廉政署接受調查。總計遭約談者達20多人。
昨晚9時起,相關被約談者先後從廉政署被送往宜蘭地方檢察署接受進一步偵訊。其中,黃志良與曾成陽在今天凌晨零時被請回。
經過10多個小時詢問,林姿妙於凌晨近5時抵達宜蘭地方檢察署接受進一步偵訊。她下車時神情疲憊,步伐不穩,一語不發。
截至凌晨6時,此案有1名林姓男子被依偽造文書,諭令新台幣10萬元交保,吳朝琴遭檢方聲請羈押;楊崇明遭依貪汙治罪條例,諭令5萬元交保,其餘部分人士被請回,林姿妙還在檢方接受調查。
宜蘭地方檢察署昨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人員疑涉弊案,搜索宜蘭縣政府等30餘處所,並約詢林姿妙等相關人員到案釐清案情。(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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