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明年將試行14天教育召集新制,為降低對企業衝擊,已提出「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公司、學校等若有員工受召,依法須給付員工薪資,但申報當年所得稅時,可扣除支付薪資150%所得額。
國防部已將「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送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後,再送立法院審議。
國防部明年將試行14天教育召集新制,預計有1萬5000名後備軍人接受「1年1訓、1次14天」教召;若員工參與教召,企業給付薪資外,能否享租稅優惠受關注,國防部長邱國正昨天在立法院答詢時說,11月3日已將新版「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送行政院待審。
根據「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後備軍人受召時,所屬機關、機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且上述單位申報當年度所得稅時,得將支付於員工受召期間的薪資,乘以150%自所得額扣除。
此外,兵役法規範,後備軍人教召以退伍後8年內4次為限;為增進誘因,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也提到,受召4次的後備軍人若志願參與後續召集,第5次起可獲得召集獎金,發放基準由國防部擬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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