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八仙塵爆、太魯閣號列車出軌,到近期的高雄鹽埕「城中城」社區暗夜大火,造成46死、41人輕重傷,成為高雄史上最嚴重火災,引起民眾對於公共安全的討論。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昨(26)日在臉書表示, 目前過失致死罪「情重法輕」,最高刑度只有5年,他提出3大修法方向,盼加重刑責,補全制度缺漏。
蔣萬安說,六年過去了,我們依舊在原地踏步,從先前的八仙塵爆、大魯閣號列車出軌,到日前發生的城中城大夥,一連串的公安事故,造成無數的家庭破裂,八仙塵爆案的承審法官曾在判決書裡提到,依照當時業務過失致死罪的法規,不管情節如何重大、造成嚴重傷亡,最高就只能判5年,實在太輕、太低,不只讓承審法官很無奈,民眾也無法接受。
蔣萬安認為,如今無論是舊法時代的業務過失致死罪,還是現行的普通過失致死罪,刑度最高還是只有五年,和殺人罪最低十年有期徒刑的刑責落差極大,也讓判決結果「情重法輕」的問題浮現。對此他提出「三大修法」建議:
1️. 行政院的修法草案增定「情節重大」將加重刑責。但何謂情節重大?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構成要件需明文具體。
2️. 現行過失致死和殺人罪刑度的落差,須透過修法方式修正,並能區分不同罪責合理量刑。
3. 盡快修法三讀,補全制度缺漏,讓大家都能提高自己的注意義務,不再有重大公安傷亡事件發生。
蔣萬安表示,他早在第九屆就曾提出修法草案,希望將過失致死刑度提高到七年,很遺憾當時未被採納。他更強調,不該在每次發生重大社會案件後,才「亡羊補牢」啟動修法;站在立法者角度,應全面檢視現行制度的不足、完備法制,讓遺憾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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