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先前因被媒體人陳敏鳳直指收受違法政治獻金2億元提告求償,全案一、二審敗訴,日前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陳敏鳳賠償60萬元並登報道歉,對此,馬英九表示「這是對講話不是很小心的名嘴一個教訓」。


文章曝光後馬英九不滿陳敏鳳影射他收取鉅款、有圖利電子業者之心,導致社會評價及名譽受損,因此提告求償1000萬元及登報道歉。不過一審法院認為,陳敏鳳未能證實馬英九收受非法政治獻金事實,但已盡合理查證義務,無不法侵害權利,且新聞自由攸關公共利益應給予最大限度保障,判馬英九敗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也判其敗訴。
對此,馬英九昨日至花蓮參加健走活動被問到勝訴一事回應,自己會提告是因為陳敏鳳所說都不是事實,也無經過查證,強調「這對所有講話不是很小心的名嘴都是一個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