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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人再進去公投 宜選監主委違法

南投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1/12 11:04
最後更新時間:2008/01/12 11:04

宜蘭有選務人員忘了給公投票,沒想到後來經過協調,選務人員居然讓民眾再進去補投公投,明顯違法,台北縣還有綠營支持者,在現場教大家領公投票,被國民黨縣議員蒐證,告上法庭,而南投還有選務人員,私自在投票名冊上,替拒領公投票的民眾蓋章,爆發口角衝突。

民眾跟選務人員吵了起來,因為選務人員多給了一張3號的公投票,雖然經過反應,已經更換過,但民眾的氣,還是很難消。民眾:「他(選民)如果沒有反應呢?他已經反應了,如果沒有反應呢?他已經反應過了,也換票了。」

民眾越說越生氣,因為他們明明有把公投通知單,交給選務人員,但卻沒有拿到公投票,直到投完票出來才發現,想要再進去投公投,遭到選務人員制止。民眾:「你們把票收起來,還丟到後面去,還說沒有,不能這樣說。」

民眾:「我就去領票,兩張通知單都拿走,蓋章都蓋好了,但只有給我兩張立委政黨票而已,我跟他們說我沒有公投票,他們說總統選舉才有公投票。」投票所主任委員簡坤耀:「如果真的我們沒有給你公投票,我們會補給你,但工作人員給我的訊息是你有領,雙方各說各話。」

主任委員說,是選務人員疏失,忘了給公投票,所以就讓他們進去補投票,但問題是出來投票所了,就不能再進去,選務人員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規定。

台北縣有民眾穿著民進黨背心,在投票所指導他人領選公投票,前來蒐證的縣議員,認為對方誘導選舉,還說選務人員放任,沒有強制驅逐。宜蘭縣議員林國春:「來來來,你來,你這是現行犯喔!」

縣議員:「你現在讓他走了,這是違反選罷法的規定。」投票所選務人員:「我沒有違反選罷法,我只是選監,我不能行使…。」縣議員:「你身為選務人員,可以這樣嗎?」

另外南投還有選務人員,私自在投票名冊上,為拒領公投票的民眾蓋章,被發現後雙方引發口角衝突,經過警方調解,這名選務人員才停止這種,為民眾加領公投票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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