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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漫天收價! 旅館定金最多收「3成」

記者 張靖玲 / 攝影 黃智忠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12/10 12:4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又進入年底旅遊旺季,不過民眾在訂房時,會發現各家飯店或旅館,訂金收取的幅度都不一樣,最麻煩的就是,要是臨時有事不得不退訂,就算早在入住前2個禮拜取消,定金還是得被沒收5成,真的很虧。不過消保會有新規定,旅館定金最多只能收到首日房價的3成,要是消費者退訂,得依離入住日期遠近,按比例退還定金,就算是一天前取消也得退還2成,而新制最快明年春節前適用。

訂了飯店,但臨時有事不得不取消,就怕訂金一去不回頭。飯店人員:「(入住)24小時以前,或一天以前取消,都不會有任何額外的費用。」

可不是每間飯店都麼好講話,根據消保會調查,大部分的飯店,訂房訂金還有線上訂房收費方式,都是各自為政。飯店業者公關張筠:「網路訂房的話,我們是在訂房的同時,就會請你付足全額。」

同樣也是標榜能全額退,只不過網路訂房得付清全額的,消保官說還有老爺以及國賓,另外譬如礁溪老爺,15天以前退訂,得沒收一半訂金,至於墾丁凱撒,3天前取消,很抱歉,訂金全數沒收。

墾丁凱撒飯店行銷總監王明月:「墾丁它在旺季的時候,其實是一房難求的狀況,那所以妳就是說,立場,讓每位客人的權益都能受到尊重,有些天災或是個人特殊因素,我們幾乎也是全額退費。」

消保會訂下規矩,定金上限最多只能收到首日房價的30%,要是在兩個禮拜前退定,訂金必須全額退,一個禮拜以前退訂可以退5成,就算是一天前取消,也必須退還2成,新制最快明年農曆春節上路。

交通部還會列為定期查核項目,要是拒不改善的話,最高可罰15萬,畢竟要是真的有事玩不成已經夠悶,現在公權力介入,不讓民眾再被扒一層皮。

#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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