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高等法院即將密集審理扁案的前夕,特偵組請求瑞士司法互助的資料,終於來了,而這份帳戶資料顯示,陳致中曾經在多份文件中簽名,委託銀行設立兩家公司,前後洗錢金額高達2100萬美金,約台幣7億元,顯示陳致中對於錢流向相當清楚,根本不是口中說的,只是被支配的人頭角色。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2008.8.28) :「母命難違,媽媽要我們怎麼做,就是只能照辦。」
真的只是被支配的角色嗎?陳致中在扁家洗錢案中,把自己定位成的人頭之一,但隨著偵辦進度往前推進,洗錢的輪廓,也越來越明顯。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97.11.26):「陳致中伉儷同意瑞士檢方,將他們夫婦在瑞士3個帳戶的錢,交由(匯進)我國最高法院檢察署,指定的帳戶。」
特偵組請由瑞士司法互助1年多,終於獲得好消息,瑞士聯邦檢察署,日前將扁家海外2100萬美金帳戶資料,輾轉送到特偵組。
根據資料顯示,陳致中曾經在多份文件中簽名,委託銀行設立寶昌等兩家公司,洗錢金額高達2108萬美金,約台幣7億元,這份資料也間接證實,陳致中不是人頭,而是主導海外洗錢的CEO。陳致中:「剛剛在庭上都有講,謝謝你喔,謝謝。」
檢方認為,這份資料對於釐清扁家海外洗錢的過程,相當重要,將文件翻譯成中文後,提供給高院審理參考,眼見扁案下週將再度開庭,傳喚吳淑珍、陳致中夫婦、以及陳幸妤等人出庭應訊,這時傳來瑞士的互助資料,對於扁家人來說,似乎相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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