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將行之多年的報案三聯單統一格式,改成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作為報案的憑據!根據刑事局設計的新式受理案件證明單,涵括了一般刑案、車輛協尋、違反社維法、失蹤人口、身分不明、兒少性剝削擅離安置、遺失物、以及其它案類,將來只要民眾向警方報案,都可請求警方開立證明單,以證明曾向警方報案。未來民眾報案證明,將採用統一格式,不再開立「三聯單」,而是一張搞定!即日起全面上線試辦,預計於3月1日正式上路。
不少立委常常接獲民眾陳情疑似吃案,或是協助報案等事件,一般民眾可能也搞不清楚報案跟備案的差別,導致時常有人誤以為備案就是報案,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日前主張,民眾只要走進派出所,無論是備案或是報案,警方都應將內容登載,現行的報案程序皆會輸入E化報案系統,並提供民眾完成報案的三聯單。
為了簡化報案流程及整合各類表單,減少民眾對警察機關受理案件相關證明不同疑義,警政署透過整合現行受理報案e化平台各案類系統帶出的三聯單、四聯單或受理報案紀錄表等格式,未來民眾報案證明將採用統一格式的「受理案件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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