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兩大金絲膏廠牌,因為外觀包裝實在太相似,雙方告上法庭!原本一直是正光金絲膏勝訴,但纏訟11年,官司到了智慧財產法院,審判大逆轉,讓三陽金絲膏勝訴;法官認為,這兩間公司的商品雖然外包裝雷同,但只屬於「低度」近似,消費者應該不難分辨。
廣告旁白:「撞到、傷到,深層的疼痛,正光金絲膏。」
有40年歷史的正光金絲膏,找來霹靂布袋戲代言廣告,打來打去的人偶,象徵身上很多傷,代言專治肌肉酸痛的藥膏,實在很有意思;但正光製藥為了外觀包裝,這11年來都在打官司。
告的就是這一包三陽金絲膏,正光製藥公司認為,後來發行的三陽金絲膏和自家商品,外包裝都是用白、藍、綠的配色,中間這一條標示「金絲膏」的字型也很相似,商標也都是用紅色,這麼多相似之處,讓兩個競爭商品在市面上,像是出現分身,於是正光金絲膏槓上三陽金絲膏。
兩間公司互告11年,各有勝敗,一路從屏東地院告到最高法院,又到智慧財產法院,終於,案情出現逆轉;法院宣判,78年成立的三陽製藥廠,竟然贏了歷史比較久的正光金絲膏。廣告旁白:「正光金絲膏,真有效,哈哈哈哈哈。」
廣告裡頭的布袋戲笑得很開懷,但正光金絲膏敗訴,還在考慮是否再上訴,而三陽金絲膏打贏官司,低調表示,只想好好做生意。
其實,兩著外觀的確相似,法官還是認為,一個是虎頭盾牌商標,另一個則是三個實心圓,法官認定應該是足以辨認;話雖如此,但這次判決也代表,往後市面出現同個商品有類似外觀包裝,或是類似的山寨商品,不管上市時間誰先誰後,只能交給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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