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貪污案宣判,前總統陳水扁的子媳陳致中跟黃睿靚,下午分別被依洗錢案,判處2年6個月跟1年8個月,併科罰金1.5億,法官同時認定,陳致中涉案的不法所得超過7千7百萬台幣,還有681萬美元,必須全額沒入,不足的部分,要用陳致中私人財產來負擔,當年風光嫁入第一家庭的黃睿靚,沒想到如今落得自己和夫婿被判刑的處境。
4年前,風光嫁入第一家庭,新娘子黃睿靚的臉上寫滿了幸福,當時的她不會想到,如今自己會因為洗錢罪,遭到判刑1年8個月,緩刑5年,丈夫陳致中罪刑更重,遭到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併科罰金1億5千萬。洗錢案被告陳致中(2008.8):「我們是人頭戶,是被支配跟被指示的角色。」
對於2人強調自己是被支配的人頭,法官在判決書裡寫道「知足常足,終生不辱,知止常止,終生不恥」16個字,批評2人雖然在案發時沒有固定工作,但以他們的知識程度,怎麼可能不知道自己獲得的財富,是父母憑總統職位謀來的不法所得!
雖然2人在審判過程終於自白認錯,但是犯罪所得高昂,還在戶頭裡的款項,高達我國年平均所得的2000倍之多,到現在還沒有要繳還的意願,可以說是口惠實不至,念在2人年紀輕,還有女兒要照顧,需要母愛,而且黃睿靚相較之下,涉案程度較輕,所以處刑較輕,並宣告緩刑5年,但必須向公庫支付台幣2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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