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紀惠容等人針對監察院調查過的17個兒少性侵案做通案調查研究,發現政府對揭弊者保護不夠,建議應完善性侵案揭弊程序,建立第三方調查與審議機制,降低兒少性侵害犯罪黑數。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張菊芳、葉大華8月啟動「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就監察院98年7月到109年7月,10年間的17件重大兒少性犯罪案件加以分析,並在上午舉行「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研討」通案調查研究-期中專題發表會。
紀惠容指出,這17件重大案件中,11件發生在學校、2件發生在一般兒少安置機構、4件發生在身障安置機構中;其中13件行為人是老師、教練、長官等權勢者。分析17件案件類型,12件屬「其中1名加害人侵害多名被害人」、5件屬於「相互集體性侵」,其中4件出現「由被害人轉為加害人」情形;加害人113名、被害人247人。
紀惠容說,去年衛福部統計性侵害事件通報共8160件,12到18歲的被害人就占9成多,且從95年度起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通報件數,性騷擾案件不斷升高;兒少在安置機構內被通報遭到侵害的數據,也逐年增加。監察院調查後共彈劾4件28人、糾舉1件、糾正16件。
紀惠容表示,學者專家建議應完善性侵案揭弊程序及保障揭弊者的工作權、身分保密;建構獨立在機關之外的第三方調查及審議機制;加強兒童人權教育,打破不敢求助的沉默文化;政府應挹注資源,增加監控機制。
她也說,監察院網站設有「兒少性侵害防治問卷調查」專區,民眾及揭弊者可上網表示看法及意見,作為研究參考,將持續訪談履勘,預計明年7月31日完成調查研究報告。
葉大華表示,探討兒童性侵案件中,男性受害者近年才逐漸被重視,17件調查案件中,男性兒少性侵被害人顯著增加,揭弊文化跟制度有必要趁這時候好好檢討。
王美玉說,監察院是事後權,把已經發生的17件性侵害案做統整分析,發現政府對揭弊者的保護不夠,提供給行政院或立法院做政策參考。
張菊芳表示,多數兒少被害者選擇隱忍,因加害人可能是老師、照顧者具有權勢,孩子遭性侵後與加害人間的信任關係崩解,種種因素導致受害者不願說出來或是延遲報案,才會重複被害;多數兒少被害者較難完整陳述,可能出現前後不一致或矛盾,導致起訴率偏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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