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花6.29億元買回美麗灣渡假村,台東縣長饒慶鈴今天在議會表示,美麗灣建築物縣政府是沒能力經營,「到時候一定委外經營」。
台東杉原海水浴場美麗灣渡假村業者提出仲裁,仲裁結果台東縣政府必須以新台幣6.29億元買回建築物。
台東縣議會目前進行定期大會,美麗灣案成為縣議員關注焦點,尤其是美麗灣建築物如何利用,今天副議長林琮翰再度就相關議題質詢饒慶鈴。
林琮翰質詢表示,環團不斷的抗爭,釀成台東縣政府必須花6.29億元買回美麗灣的局面,現在環團又到處陳抗要拆除美麗灣建物,「只要有環團再抗議,我就帶縣民來反抗,看誰的聲音大,不能完全照環團走。」
林琮翰要財政及經濟發展處長盧協昌轉告環團「他們(環團)可找人買,買了後環團要拆,他們自己去拆」。
饒慶鈴回答時說,「他們(環團)可以找人來買,但是講這些都沒有用,6.29億元是仲裁庭委託高雄市不動產協會估價,不是環團說多少就是多少」。
饒慶鈴說,台東縣政府可能沒有能力經營這棟建築物,「到時候一定是委外經營,只要有興趣的都可以提出計畫。」
饒慶鈴再次強調,美麗灣建築物的處理原則,她說,很簡單,花6.29億元買回,未來的經營在財務上一定要損益平衡,至於如何利用,開放意見。
林琮翰建議,可以將建築物規劃朝向供長照中心使用,或是和杉原海水浴場結合活化使用,縣政府要拿出勇氣來正確經營美麗灣建物,環團如果再有異議,他絕對帶頭對抗。(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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