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縣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規定萊克多巴胺零檢出,恐牴觸中央法規。衛福部次長薛瑞元今天表示,已善意提醒地方自行檢討,明年若仍牴觸,將以公告方式宣布自治條例無效。
媒體報導,多個縣市政府自治條例規定萊劑零檢出,並制定相關罰則,但行政院發公文指零檢出牴觸中央法規,要求在明年1月1日前檢討修正,引發許多縣市反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等5個委員會今天排審農委會的「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明定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在聯席委員會質詢指出,行政院跟衛福部是否發文縣市政府要求檢討自治條例。
薛瑞元表示,確實有發文給各縣市,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動物用藥的殘留容許量是由中央主管訂定,因此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規定不符合時,必須檢討;由於修正的動物用藥殘留量是明年才上路,所以目前的零檢出仍屬有效。
陳亭妃追問,若地方政府對中央政府行文置之不理,仍堅持豬肉萊劑零檢出,衛福部是否認為自治條例牴觸母法並予以撤銷。
薛瑞元表示,衛福部不會撤銷,屆時將以公告方式宣布無效,希望地方政府能先自行檢討,善意提醒;如果中央與地方的法規不一樣,販賣者會無所適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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