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背負384億元債務,逃亡大陸5年,去年9月有消息傳出他在上海落網,但後來又不了了之。由於曾正仁在1981年,涉及台中商銀超貸案,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曾正仁不法所得84億元,除了判賠台中商銀22億元,連當時的581位投資人也能得到部分賠償。
去年9月,一度傳出前廣三集團總裁曾正仁在上海落網,但消息沒有獲得證實,相關單位抓不到人,也閉口不談。曾正仁潛逃大陸5年多,還是甩不掉身上背負的債務和刑責。台中高分院庭長吳火川:「判決確定的違約交割以外,本案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10個月,犯罪所得大概有84億。」
1981年,曾正仁涉及台中商銀超貸案,高等法院宣判刑事更二審,判決書主文厚達500多頁,內容提到曾正仁不法所得84億元,除了判賠台中商銀22億,另外581名投資人也可以得到賠償。
吳火川:「要經過民事起訴損害賠償,判決確定以後,將來他們(投資人)才可以執行(賠償)。」
雖然法院查封金額,和曾正仁不法取得資金不成正比,過去一再遭到輿論批判,但是當事人或許會認為有總比沒有好。曾正仁是力霸王又曾案之後,另一個備受矚目的重大金融案件,銀行公會也把曾正仁、王又曾和東帝士陳由豪,列為追討海外資產的首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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