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今天表示,台灣人投資經營的非本國籍漁船(俗稱權宜船)對外籍漁工勞力剝削問題層出不窮,有進一步瞭解的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綠色和平東亞分部在2019年12月發布的報告中指出,台灣人投資經營萬那杜籍的「大旺」與「金春12號」2艘漁船,分別涉嫌對外籍漁工有暴力行為、超時工作及苛扣薪資等強迫勞動情事。
報告指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初步調查後,以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但漁船卻在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返港後,又再次離港而去。對於相關機關是否執法不力,王美玉、王幼玲表示,有進一步瞭解的必要,已申請自動調查。
兩位監察委員表示,這2艘漁船為台灣人投資經營的非本國籍漁船(Flag of Convenience,簡稱FOC,俗稱權宜船),美國每年提出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一再指出,台灣的權宜船對外籍漁工勞力剝削的問題層出不窮,並建議政府應積極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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