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高雄市長補選參選人李眉蓁涉論文抄襲爭議,抄襲定義引起討論,中研院今天引述論文說,把他人文字或想法放在自己論文卻未標註出處、假裝自己原創想法,幾個字都算抄襲。
李眉蓁今天遭鏡週刊踢爆,她的論文在扣除摘要、目錄及參考文獻後,內容有96%的頁數涉嫌抄襲他人著作,引起外界議論,中研院今天也特別在臉書貼文分享抄襲的定義、種類並整理9大寫作指引。
中研院引述論文並在臉書粉絲專頁貼文指出,抄襲的英文plagiarism源自拉丁文plagiarius,為綁匪(kidnapper)的意思,常見的定義為「取用他人的想法、數據、文字、方法、結果或是軟體等資訊,將其當作是自己的」。
而抄襲種類包括逐字抄襲、馬賽克抄襲、改寫抄襲、自我抄襲、網路抄襲、影像抄襲等,簡言之,只要把別人的文字或想法拿來放在自己的論文或研究中卻沒說哪裡來的,假裝是自己的原創想法,即便是幾個字也算抄襲。
以及大幅引用須得到原作之出版商或是版權所有人之許可、為避免自我抄襲,當使用自己過去的文章時,須得到出版商或版權所有文之許可、廣為人知的科學及歷史事實通常不需要標記引用等,提醒研究者避免抄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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