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鐵飯碗,每年搶破頭,不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引發外界質疑「3年熬成公務員?」對此,人事行政總處澄清,草案目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不過學者和在野立委提醒,千萬不要為了執政破壞文官體制。

各級機關前台人員,處理戶政、稅務等雜務,這些基層幾乎有一半是約聘僱員,為了補足公務員人手不足,約聘僱成了即時人力解決出口。
記者卓宜姿:「來看到約聘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的內容,上頭寫了三等至四等約聘人員,得於進用滿三年後,擔任或兼任包含了研究、文教、醫療、專業科技限期性任務功能組織等,有職稱職等的職務。」
草案一出立刻遭質疑,此法一修約聘人員只要做滿三年,就能夠成為「準公務員」嗎。
立委(國)林奕華:「未來呢,公務人員的考場不會在國考,而會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而黨證就是准考證。」
立委(民眾)張其祿:「其實我們覺得還是應該正本清源,就是說關於公務人員比如說他怎麼,這個考試的方式的這個改進,或者是有些某一類的這個行政機關,他可以比較更行政法人化的來,比較彈性的晉用這個人員,而不是說就是好像在這個文官制度上動手腳,好像開個後門想這樣都是比較危險的。」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副處長李花書:「聘約人員人事制度不是,也不會取代公務人員制度,所以也沒有準公務人員這樣子的問題,國家考試用人的公務人員制度,一直是我們政府用人的主軸,也是我們政府人力最大宗,所以說聘約人員除非他經過國家考試,否則他是不會變成公務人員的。」
為了避免約聘人員成了政治任用、走後門的管道,破壞了文官體制的穩定,以往草案通常都會限制約聘人員總數,不得超過機關員額的10%或15%,但這次的草案中卻完全沒有相關規定,約聘可以做正式公務員的工作,又不受《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的員額限制,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想做多久就做多久。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副處長李花書:「目前各界也有些建議說,如果有提到晉用比例等等等的,我們會參採各方的意見之後,我們再來通盤的研議,目前的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其實它的立法目的就是把聘僱人員相關權益,以及義務把它法制化,因為其實聘僱人員制度存在已經很久了,只是說因為它的法治基礎仍然成有不足,而且相關的管理措施也需要與時俱進。」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侯漢君:「我們記得很多年以前當時有這個,廢甲等這個高考甲等高考,那時候就是怕說這個有些漏洞,會造成不公平的現象,那我們希望這次修法不要有這種,到時候是有這個開這個方便之門。」
草案仍在研擬中,但草草一出,讓寒窗苦讀的公務人員們,心理不是滋味,更讓文官制度備受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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