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議會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今天指控氣爆善款涉有弊端。高市府就尊重捐款民眾意願提出說明;有關債權讓與律師費用計畫的相關疑義,已經監察院詳細調查,並無不法。
高雄市政府新聞稿表示,查捐款人捐款時已指定其用途者,依法本應尊重捐款民眾意願,因此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決議「如有指定捐款部分,無須另提計畫審議,請依捐款人指定用途規劃辦理,並將辦理成果送管理會報告」自屬適法妥當。所謂「未經委員會審查即將善款挪用於特定局處」、「容許局處自行留用民眾捐款而隱匿捐款資訊」顯有誤解。
至於「每案3萬,每增加1人以1萬計,最高補助50萬」。新聞稿說明,這是針對不參加債權讓與計畫而自行提起訴訟的災民,為減輕其律師費負擔,給予其律師費用「補助」所提出的法律扶助計畫,是與債權讓與律師費補助計畫完全無關的另一計畫。
若是多位災民共同起訴,每增加一個災民,就多增加1萬元的補助額度,不過最多補助到48人,即增加47萬元至總額50萬元為上限,此與債權讓與計畫完全無關,並無所謂「原採集體訴訟機制,故六大案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律師費,加起來只要300萬元的情事」,更沒有因事後拿掉集體訴訟機制,導致律師費馬上暴漲的事實。再者,有關債權讓與律師費用計畫的相關疑義,已經過監察院詳細調查,並無不法。
市府強調,有關石化氣爆善款使用,始終是由「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審議決議,委員會是由醫療、衛生、法律、會計、社福等各領域專家及災民代表等「多數」的外部委員組成,市長並非委員會成員。「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不僅具「專業性」,更具有「外部超然獨立性」及「災民代表性」,善款運用市府完全尊重委員會為災民提供最好的照顧的專業獨立判斷,相關動支公務員均依法行政。
高雄市議會731氣爆調查小組召集人議員陳麗娜今天北上在監察院大門前召開「氣爆善款爆三大弊端,監察院應彈劾陳菊」記者會,呼籲監察院再調查高雄氣爆案,並彈劾陳菊。
藍營指陳菊高雄市長任內處理高雄氣爆善款有弊端,包括市府局處「自行留用」超過3億元來自民眾捐款,集體訴訟律師費從300萬元暴增28倍達6532萬元等疑點待釐清,要求陳菊在爭議未解前自動退出提名,還高雄人氣爆善款真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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