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議場在2017年的六月,被列為歷史建物,這次藍營立委佔領後,現在北市府文化局發文給立院,要求一周內提出毀損狀況證據,若建物本體被破壞,將依照《文資法》,最高可罰200萬台幣,對此國民黨黨主席說不怕負責,但不應該有政治針對性。
北市文化局專員蔡立韋:「瞭解之後主管機關立場,來發文給立法院,請他們提供相關的資料,那我們來才會做後續處理。」
立院議場在2017年6月,定為歷史建物,依照文資法第六條第七款,若毀損歷史建物或附屬設施,可開罰30至200萬。
國民黨主席江啟臣:「(有沒有覺得被針對),我希望這些事情都必須客觀,依法來看,我講過國民黨在這一次行動當中,有對公務有影響國民黨會負責,我們不是怕負責,而是這樣的活動,不應該有政治的針對性。」
主席說了會負責,黨團副書記長林奕華也說,當時只有毀損地毯,桌椅和噴漆動作,沒有破壞建物本體,事實上跟過去抗爭比起來,相對保守很多。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拿起刷子粉刷復原,只是這也不是議場,列為歷史建物後,首次遭到破壞。
2018年時代力量為了杯葛勞基法,拿出鐵鍊反鎖議場,時任立委黃國昌砸破議場玻璃,但經過會勘後,判定沒有傷到建物主體並未裁罰。
文化局這次要求,立院一周內提供資料,盤點受損情形依法會勘裁定,並沒有任何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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