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蜂集團在花蓮籌設6處養雞場,引發地方反彈,花蓮縣議員魏嘉彥搶在縣府之先,今天提案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獲8名議員附議、主席裁示,正式進入議程,將交農業小組審查。
花蓮縣議會今天舉行第19屆第3次定期大會,縣府農業處下午將進行工作報告,預料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將成為關注焦點,包括國民黨議員魏嘉彥、民進黨議員黃振富及無黨籍議員楊華美都曾表明會提出各自版本。
不過,魏嘉彥趁上午議程,提緊急臨時動議,闖關自訂的自治條例版本,現場有8名議員附議,會議主席、副議長潘月霞,裁示正式進入議程,這份自治條例將交付農業小組審查,成為全縣第一個針對新設畜牧場管理的正式提案。
魏嘉彥指出,卜蜂設場爭議大,就是因縣內沒有相關規定,民眾有很多疑慮,昨天有收到縣府提出的自治條例草案版本,但他認為規範太過籠統,等於沒有提案,幕僚團隊因此參考其他縣市條例,提出較嚴謹的規範,要避免下一個卜蜂。
魏嘉彥指出,他的自訂版本中,對新設畜牧場申辦條件須具備畜牧背景、應設置符合規定的畜禽廢污處理設備,且應距離商店、住宅、機關至少500公尺,學校、醫院至少1000公尺。
縣議會農業小組召集人、議員王燕美說,新設置畜牧場自治條例影響層面大,為力求周延,除了魏嘉彥的版本,今天下午將邀集議員討論,廣納意見後再進入小組審查。
花蓮縣議會法制室主任余玉琳指出,魏嘉彥版本已經進入小組審查,若其他議員、縣府有不同版本或意見,將待分組審查時間排定後,一併送進農業小組討論,最快下週進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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