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表示,台北市政府一名女職員控訴,在職訓所遭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一名成員騷擾,事後新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但監委發現此案應由北市府處理,糾正北市府等5單位。
監察院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北市政府一名女性職員控訴,她在職前訓練時遭新北市樹林區公所一名男性成員性騷擾。
監察委員高鳳仙指出,女職員為分發至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的高考錄取人員、男性成員則是分發至樹林區公所的地方特考錄取人員,女職員指控,她在2017年6月26日至9月29日參加廉政署廉政人員訓練班第39期專業學習訓練期間,遭男性成員以搭肩、碰觸、拉手、偷拍照、監視、不斷傳LINE訊息等方式進行性騷擾。
高鳳仙表示,女職員同年9月2日向廉政研習中心許姓輔導員申訴,控訴她遭男性成員肢體碰觸、監視糾纏,但該中心未通報且草率認定是男性成員未謹守男女分際,要求女性職員僅能採「和解」或「送視察室處理」,又要求受訓學員勸女職員勿將事情鬧大,並威嚇若本案送視察室會被調查洩密責任、遭註記、未來發展恐受影響,迫使女職員接受男性成員道歉,事後更曲解為達成和解。
高鳳仙也說,此案經廉政署、北市府移送樹林區公所、新北市府依性騷法調查後,認定性騷擾不成立,但她調查後發現,此案遭不當受理調查並誤用法律,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由北市府處理,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樹林區公所、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廉政署及衛福部等5單位,要求撤銷該案,並由台北市政府重新調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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