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費案上午開庭,傳喚被告馬永成和林德訓,和證人前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對質,由於他曾公開表示,國務費具有「機密費、機要費、特別費」性質,部分經費核銷不需憑證;但庭訊中,律師李勝琛一再重提國務費的歷史沿革,1、2個問題就詰問40分鐘,檢察官多次異議,審判長也快沒耐心,氣氛火爆。
形容自己只是扁家橡皮圖章的馬永成和林德訓,上午再度法庭重逢,為了證明國務費的核銷,是會計單位的責任,而國務費的性質,更非兩人說了算,聲請傳喚證人,前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作證。
95年國務費案爆發,當時許璋瑤曾公開表示,國務費具有「機密費、機要費、特別費」的性質,說詞有利被告,但法庭上律師李勝琛的詰問,卻繞了好大一圈!他先花了10分鐘,敘述民國38年起,有關國務費的相關規範,當然重點就是要證人說出,國務費應該有部分,具有總統特別費性質,許璋瑤簡單回答,他是這麼認為。
李勝琛接著強調,既然是特別費,就不需要單據憑證支領,花了近40分鐘長篇大論地,如同唱獨腳戲般地探討國務費性質,惹來檢方異議連連,連審判長都不耐煩地要他就重點提問;不過律師李勝琛自認做的對,因為國務費的性質認定,攸關被告是否貪污的後續審理,庭訊瀰漫著火爆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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