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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的暗樁」? 柯承亨、葉盛茂起訴

記者 周欣怡 / 攝影 王經綸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4/10 12:5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在查黑中心偵辦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時,將檢方函查機密外交的封緘公文交給陳水扁,涉及洩密罪遭到起訴,但沒具體求刑;同時間,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也因為又被查出,原來除了洩露艾格盟疑似洗錢情資給陳水扁之外,更早之前,同樣也是在查黑中心調查時期,就把檢方公文傳真給陳水扁,所以再追訴一條洩密罪。

涉及洩密,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遭到起訴,同時被起訴的還有罪加一等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

去年9月25日,特偵組進行扁家大搜索時發現,柯承亨在95年10月,當時查黑中心,為了國務機要費中的外交專案,發文國防部調查陳水扁、吳淑珍等人帳戶資料的公文竟然在寶徠豪宅,而且檢方查證,這份文件當時就被柯承亨送到總統府。

同時,這次的大搜索也查扣到,葉盛茂也在同一時間,艾格蒙通報扁家疑似海外洗錢情資來函之前,就已經把查黑中心,請求調查局協助清查扁家親友的銀行明細,傳真給陳水扁。

北檢襄閱主任林錦村:「(葉盛茂案)承辦檢察官認為,跟先前起訴案件,事實上有實質一罪關係,所以移給台灣高等法院併案處理。」

柯承亨涉嫌把檢方給國防部的公文告知陳水扁,雖被起訴但沒具體求刑,但另一個被稱為扁暗樁的葉盛茂,則是因為至少二度交付艾格盟聯盟洗錢犯罪資料給陳水扁,一開始先因隱匿公文罪,被求刑2年半;10月再追加兩條洩密罪,結果法院隔3天,當庭再追加圖利罪,合併後一審重判10年,現在還再加1條刑度為3年以下的洩密罪。

兩個扁的暗樁,過去都沒把持住公務員應有操守,現在就該是為了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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