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洗錢案的被告,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因為屢傳不到,又滯美未歸,遭到檢方通緝;而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證實,已經收到國內司法單位的通緝公文,註銷他的中華民國護照,同時也通知美方境管單位。
黃芳彥自從去年出境後,雖然多次向特偵組表達,會主動返台協助調查,卻遲遲不見人影,由於他在扁家洗錢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疑似協助洗錢,因此從證人被改列被告。
原本黃芳彥赴美後,住在南加州爾灣市的廣場大廈,自從行蹤遭媒體曝光後,現在是大門深鎖;儘管黃芳彥的中華民國護照遭到註銷,不過移民律師表示,黃芳彥在被通緝前,已經在美國辦理移民,所以只要他不出境,依照美國移民法規定,可以在美國境內自由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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