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首長特別費案,今天上午傳喚前副總統呂秀蓮,以及前外交部長陳唐山,呂秀蓮還是強調檢方說她貪污,實在沒有道理;而陳水扁今天也在台北地院開庭審理,創下卸任正副元首,同時間以被告身分出庭的紀錄。
為了特別費案呂秀蓮再度出庭,結束1個半小時的準備程序庭後,呂秀蓮再次否認自己有貪污。
前副總統呂秀蓮:「總統每個月撥給我的15萬,從國務機要費撥的,這一部分檢察官把我起訴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只要總統交給我,我簽了領據就算數了。」
呂秀蓮強調依據審計部的涵文資料,特別費因為性質特殊,所以只要領據就可以核銷,檢方說她貪污560多萬,相當沒有道理,由於她部分案情所牽涉的機密資料,被現任總統馬英九註銷,呂秀蓮說這也引發憲法爭議。
呂秀蓮:「總統任內依憲法所授與行使的權利,後任總統可不可以推翻?我想這是很嚴肅的,假如說每一後任的總統當選後,都可以把前任總統做的決議推翻,這個國家是永無寧日。」
由於國務機要費的核銷程序,總統府回函說需要發票憑證,但審計部的回函卻說只要領據就可以,兩單位的回函結果不同,也會直接影響首長特別費到底有沒有罪?到底該怎麼辦?法官還要傷透腦筋。
而前後任正副元首都因為案件,以被告身分同一天出庭,也創下司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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