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事件後,港人申請來台居留人數大增。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說,今年港人申請居留有2成成長,統計到10月止,申請居留4633人、許可4352人,申請定居的則有1231人、許可1189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邀請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列席。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質詢時問,香港最近紛紛擾擾,部分港人有意願來台居住,他問今年有多少港人來台申請居住?投資門檻新台幣600萬元,是要透過什麼方式才能來台?他也認為,600萬元門檻非常低,「會不會太寬鬆?」
陳宗彥答詢時說,這幾年香港申請來台定居或移民都有穩定成長,居留有2成的成長;統計1月到10月申請居留的港人有4633人、許可4352人,申請定居的則有1231人、許可1189人;絕大部分是來台就學的學生,留在台灣繼續工作的比例相對較高。
陳宗彥也說,這部分要提出申請後,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議,是要設立公司或投資,在台置產不行;香港過去情勢穩定,跟中國不同,但現在香港情勢轉變,會再跟陸委會等部會研商,過去所立的這些要件,是否要適度檢討。
據內政部移民署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送件須知規定,在台灣地區有新台幣600萬元以上之投資,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可申請居留。
另外,民進黨立委張宏陸問,如果有台灣人設籍在中國,但持中華民國護照回台,政府查得出來嗎?陳宗彥說,「查不出來」,但設籍跟拿中國護照是兩回事,只要拿護照就查得出來,設籍要查證有一定的難度,但如果查出真的有設籍,也會撤銷中華民國戶籍。
張宏陸追問,如果是台灣人同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但是都以台灣護照出入境,這樣查得出來嗎?陳宗彥說,如果拿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雖然入境是用中華民國護照,但過去可能有使用中國護照的旅行軌跡,有管道可以查證,政府就可以撤銷中華民國護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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