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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龍潭案 李界木坦承扁「有指示」

記者 網路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3/10 15:1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今天進行扁案的程序準備庭,從上午9點半開始,重點放在勘驗李界木的偵訊光碟。在開庭之前,陳水扁律師就已經放話,認為檢察官在偵訊李界木時,語帶恐嚇字眼,讓當事人心生畏懼,做出來的筆錄當然沒有證據能力,今天陳水扁在庭上也反覆要求重聽。

◎「這樣下去死得難看」 扁疑檢恐嚇

今天勘驗李界木的偵訊光碟,從上午到下午才勘驗了光碟內容的一個小時,由於李界木的回答一直很迂迴,最後李海龍檢察官受不了,表示「你最好跟你的律師討論一下,要不然我們待會如果正式做成筆錄,你會死得很難看」,這句話讓陳水扁認為檢察官有恐嚇李界木;包括今天上午開始,每每要反覆重聽的部份,都是陳水扁認為檢察官語帶威脅、恐嚇之意。

包括今天上午勘驗內容中,朱朝亮檢察官說「你最好想清楚,如果你再不把實情講出來,我再給你最後一次自白的機會,否則就要以違背職務罪行來辦你的話,可能是十年以上重罪」。陳水扁今天的訴訟策略,都放在檢方是否以恐嚇字眼來偵訊,並且在庭上一再要求重聽,就是要讓法官仔細聆聽光碟內容,證明檢察官確實有恐嚇之意。

光碟內容其中一段是三位檢察官離開,剩下李界木和律師,但錄音、錄影沒有中斷,此時陳水扁律師團表示,這一段內容希望不要記錄成文字,法官認為是律師要求勘驗光碟,為什麼這一段又不要記錄?而檢察官林達也說「當初是你們說要勘驗光碟的,怎麼現在又說不要,真的很奇怪」,而石宜琳律師就說「請檢察官說話不要尖酸刻薄」。

另外下午2點半重新開庭時,也發生播錯光碟的小插曲。

◎龍潭案 李界木:扁指示先租後買

光碟內容中,當檢察官離開偵訊室,只剩下李界木和律師在場時,律師向李界木解釋「不違背職務收賄」及「違背職務收賄」兩個有什麼不同,一個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個是7年以上有期徒刑,程度是有差別的;另外律師提醒李界木,當初召開共識會議時到底有幾個人去開?是否在12月30日到1月9日之間?總統是否給予指示?此時朱朝亮檢察官進入,隨後李界木就說「確實總統曾經有過指示」,也就是龍潭案採第一方案先租後買,這段內容對陳水扁相當不利。

而吳文忠檢察官和朱朝亮檢察官在進入偵訊室後,提到蔡銘哲曾說李界木收了3千萬賄款,要不要說明一下?李界木表示只是幫國家解決用地問題,沒有貪這個錢,吳文忠再說「蔡銘哲說確實你有拿到3千萬,有沒有那麼多錢,你可以老實跟我講」,但李界木還是否認拿錢。

吳文忠再說「如果你說都沒有拿到,不要以後被我查到,因為包括陳水扁家的錢洗得比你還厲害,十幾個國家我一毛錢都沒有放過,查得清清楚楚,特偵組中有幾個會計師,何況你只有3千萬元,在美國帳戶非常好查,我可以查到你傾家蕩產」。

對於稍早律師希望李界木和律師私下談話不要紀錄時,審判長蔡守訓則認為當初是律師要求勘驗光碟,既然如此就整張都要記錄,且這也是李界木的權利不是陳水扁的權利,最後諭知整張光碟內容都要公開。

約在下午3點45分,李界木偵訊光碟勘驗完畢,陳水扁表示在整張光碟中,特偵組檢察官講話約有9成,李界木講話只有1成,且32次被檢方打斷談話,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96條,應該讓被告有完整陳述的機會,過程中也充滿利誘和脅迫,如果這種事情訴諸國際媒體,會被笑話我們國家司法簡直是倒退嚕。

儘管陳水扁講完這段話,但檢察官們還是神情輕鬆,顯然對於問訊光碟很有信心。

◎休庭10分鐘 若無疑異庭訊結束

目前法庭休庭10分鐘,如果沒有異議,則庭訊將會結束;對於龍潭案,陳前總統表示,他不知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在總統的高度上,他不清楚細節,不要把他「白布染成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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