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陳水扁有沒有詐領禮遇條例中事務費的爭議,扁辦今天發表聲明,除了強調一切依規定使用,也把總統府扯進來,表示如果有不實詐領的情況出現,負責核銷的總統府會計部門,才應該要負起行政疏失,總統府方面則不示弱,反擊說府方人員為了陳水扁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頻跑法院,增加許多困擾,扁辦的抱怨很不厚道。
不等總統府出面釐清,詐領卸任禮遇條例中相關事務金爭議,扁辦搶先發聲明,強調用這筆錢站得住腳!扁辦說陳前總統的事務經費,絕對沒有支用在寶徠住所租賃或購屋的費用,扁辦還進一步說明,禮遇條例中所列的事務費,都必須檢附單據,經總統府會計單位審核之後,才會撥付。
扁辦衝著總統府說,如果有任何不實詐領的情況,會計單位顯然有連帶行政疏失責任。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國務機要費案件,最近三不五時就被檢察官傳去作證,已經造成他們公務上,一個很大的困擾,我們認為說這是一個,非常不厚道的說法。」
扁辦不滿總統府的,還包括相關事務費在97年度預算審查時,遭立法院決議凍結146萬6200元,總統府並沒有通知,而是在辦理預算分配時直接排除,扁辦批評總統府態度輕忽、草率,表達高度遺憾。
王郁琦:「這過程之中,我們已經盡了最大努力,來爭取不要對陳前總統辦公室的運作產生影響,確定之後,其實本府在1月23日,也行文陳前總統辦公室。」
總統府回應,當初立法院原本是要凍結1/2陳水扁的事務費,經過府方溝通協調,才降到1/5,而儘管扁辦有不少埋怨,但對於官司纏身的陳水扁來說,這回有關詐領禮遇條例事務費的爭議中,總算有來自總統府幫忙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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