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暴力驅離案,一審判北巿警局應賠償新台幣111萬1570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這樣的判決影響警界士氣,表達遺憾與抗議,籲北市警局再提上訴。
太陽花學運群眾在行政院前靜坐遭暴力驅離案,前立委周倪安、民眾周榮宗等30人於民國106年間提起國賠訴訟,一審北院判決北巿警局應賠111萬1570元。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黨團首席副書記長陳宜民表示,對此表達遺憾與抗議,希望北市警察局再提出上訴;他也說,請求國家賠償的原告,必須依法負起舉證的責任,但這次北院的判決自行降低舉證的責任,這樣的判決,對於辛苦執勤的警察相當不公平。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這樣的判決絕對打擊基層員警的士氣,他已聽到員警反映,以後若遇到陳抗,警察都不要做動作,因為若是進行驅離,可能就會賠錢。他強調,這樣的判決人民覺對不能接受,強烈抗議法官做出這樣的判決。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表示,在判決之後,北市府與北市警局只說會研擬上訴,但她認為在第一個時間點,就應明確表示要上訴,在警政署方面,也只說了會支持上訴,而不是表示應要上訴;對於警察的這些主管上司們,完全看不到要站出來,幫忙捍衛員警執法的尊嚴。
與會的亞洲警察學會秘書長葉毓蘭則說,太陽花學運中,對於很多警察來說,是一場辛苦的戰役,付出了健康、體力、家庭幸褔,但今天北院給了警察是一個羞辱,她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她預期警察未來不會再拚命,因為會認為,這是在為誰辛苦為誰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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