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再度開庭,上午針對國務機要費部分,傳喚前後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林德訓,他們兩人供詞一致,還是強調奉命行事沒有貪污,律師甚至主攻陳鎮慧的記帳隨身碟不是原稿,而且公私帳不清楚,可以任意更動,並不能當成證據。不過審判長蔡守訓裁示:隨身碟是搜索得到,並不是陳鎮慧預知會被起訴才製作出來,因此還是可以當證據。
被告林德訓:「謝謝你的關心,我等著開庭。」
從住家出發,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往北院,可能是受到官司纏身之苦,看起來好像又瘦了。林德訓:「謝謝你,謝謝。」記者:「主任今天會認罪嗎?受誰指使,要不要說一下?」
另一個被告馬永成也差不多時間抵達,微笑進入法庭,兩人跟上次開庭一樣,不管是偽造文書、貪汙,還是林德訓另外涉及南線專案的偽證罪,全都沒認罪,而且兩人的律師還主攻陳鎮慧。
從她的筆錄供詞還沒經過法庭詰問,部份事實也是陳鎮慧自己推測,不具證據能力;甚至還想將被檢方視為關鍵證物的陳鎮慧支出明細隨身碟摒除在證據清單裡。
律師理由是,陳鎮慧隨身碟不是正式文書,充其量是一個電子檔紀錄,也因為不是文書原稿,陳鎮慧還曾經改過,當然可不信。
不過審判長蔡守訓裁示,陳鎮慧的證詞將來可以經過傳喚驗證,至於隨身碟,因為是被搜索出來的,由此可證,並非是陳鎮慧預料會被起訴而預先製作,裁定都可列證據。
為求自保,馬永成林德訓,訴訟定調為聽扁珍行事,兩人充其量只是循慣例的橡皮圖章,至於國務機要費領出後交給了誰?又怎麼報帳?全都推給出納陳鎮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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