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難民法議題,內政部今天表示,現行已有相關法律機制且運作良好;若有尋求庇護的個案,政府會以個案方式處理,整體考量後,給予當事人適度的協助。
香港反送中示威延燒,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日前呼籲台灣修訂「難民法」,以協助遭迫害的港人。針對難民法議題,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現行已有相關法律機制且運作良好。
內政部表示,若有尋求庇護的個案,政府會以個案方式處理,參酌國際慣例、人權兩公約及國內相關法律規範等層面,整體考量後,給予當事人適度的協助。迄今政府不曾將當事人送返至可能遭到酷刑,或不人道待遇的國家或地區。
內政部並指出,接受難民是嚴肅的議題,需要考量人權、經濟、社會、文化、國家安全等層面,如同世界上其他接受難民的國家一樣,有待凝聚全民共識。
內政部表示,行政院版難民法草案已於105年7月14日經立法院一讀通過,內政部尊重立法院議程安排,待立法院進行後續審查。目前難民法草案是以外國人及無國籍人為適用對象;有關大陸及香港人士來台申請政治庇護,內政部將配合主管機關、大陸委員會政策處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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