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M公司遭指不當資遣員工,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天說,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是國家給的權利,非雇主給的福利,要求主管機關積極處理;勞動部表示,當事人已提申訴,將安排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進行審議。
林靜儀今天與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指3M公司(美商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不當資遣員工,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遭資遣的當事人林先生在會中現身說法,他表示,他在6月10日申請育嬰留停,7天後便被約談告知資遣的消息,他被強迫接受公司資遣,或自己離職,公司甚至於7月2日寄出存證信函,告知雙方僱傭關係在7月13日終止;他難過的說,他請育嬰留職停薪是要為了要幫太太顧小孩,沒想到突如其來資遣,他連工作都沒了,怎麼安心陪小孩。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吳昭儒表示,3M公司應立即停止一切裁員及對員工打壓的行動,並且與遭受不當資遣的員工進行協調予以復職,否則公司形象將繼續受到傷害。
林靜儀則表示,林先生在這公司工作了10年,在有家庭照顧的需求時,依法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結果10天後就要被資遣,一個月後終止了勞僱關係,這麼粗暴的行為,大家是不能接受的。
林靜儀指出,受僱勞工因家庭需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是國家給的權利,不是雇主給的福利,依法可以提出申請;要求主管機關積極協助受害員工,而勞動部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因此這次事件是否有違反工會法,也要求介入做裁決。
林靜儀強調,台灣的法律保障勞工可以合法的擁有照顧家庭的權利,大型的外商公司都有很強的法務,請看清楚台灣的法律,也請桃園市勞工局、勞動部積極處理此案。
與會的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雅芬說,育嬰留職停薪是有法規的,勞動部每年也會針對性平法做專案勞動檢查,會持續監督企業落實法遵;此案雇主是不是有在員工提出育嬰留職停薪後,做出終止勞動契約這種歧視行為,必須回到個案去認定與調查,當事人已提出申訴,未來會安排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進行審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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