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的律師,上星期在第三度召開羈押庭前夕,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法官迴避,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晚間駁回律師聲請,維持由法官蔡守訓的合議庭來審理。北院認為,後案併前案,是依照分案規定,律師也無法證明蔡守訓有偏頗之虞,對此,律師強調會再提抗告,不排除請大法官釋憲。
扁家洗錢案,確定由蔡守訓繼續擔任審判長,律師鄭文龍直呼不服氣,絕對會提抗告。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就是說法院在適用迴避規定,有一點官官相護的習慣啦,這個是不好的,那我們希望藉由這個事件,這麼明顯的,用改分案改法官的方式,應該當然是迴避的事由嘛,所以我們一定會提出抗告。」
法官裁定駁回的理由是,無論是審判長蔡守訓,還是二名法官徐千惠、吳定亞,和陳水扁都沒有親友或是利害關係,不需要迴避,而且台北地方法院,以庭長會議併案,屬於內部規範,這個規範跟蔡守訓執行職務無關,也不能和法官是否偏頗,劃上等號。
鄭文龍:「上次法庭開庭的過程,也產生很大明顯的報復跟偏頗還有侵權的過程,這個部分我們會在抗告的時候補齊,如果抗告沒有被接受,我們會提釋憲。」
律師鄭文龍把攻防戰線從法庭內,拉長到法庭外,也讓扁案更加錯綜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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