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服務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今天說,Uber認為台灣是值得繼續深耕的市場,對於Uber條款,會盡力與政府溝通找出好的解決方法。
交通部6日公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Uber條款),嚴禁Uber與租賃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營運行為,10月初將針對違法租賃業者開罰。
吳罡今天受訪指出,103-1修正案公告超過一週,Uber不斷與政府展開對話,但至今政府沒有任何回應。他認為這項法規將影響消費者權益、合作駕駛的經濟機會以及Uber在台的合法營運模式。
他說,自從2017年以來,Uber在台灣以科技平台業者身分與租賃業者合作,在台灣創造出新台幣50億元的產值。
吳罡強調,Uber不斷呼籲,希望政府可以在接下來4個月緩衝期間展開對話,然而所有的利害關係者及合作駕駛至今仍沒有和政府溝通的管道。
中央社記者問,Uber是否會設立停損點或考慮退出台灣;吳罡表示,Uber過去2年在台灣創造相當多的經濟產值,與在地業者合作,帶給合作駕駛更多的經濟機會,Uber認為台灣是值得繼續深耕的市場,會盡力與政府達成解決方法。
Uber為了解台灣民眾對於103-1修正案的看法,委託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發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案」民調,調查對象為年齡在20歲以上,居住在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的民眾,調查期間為2019年5月9日至20日止,採電話訪問方式進行,完成份數為1200份,在95%的信心水準之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74%。
調查顯示,63%受訪民眾認為103-1修正案對「吸引國際公司來台灣」有負面影響;61%受訪者認為103-1修正案對「提升未來通勤品質」有負面影響;60%受訪者認為對「提升計程車收入」有負面影響。(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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