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下午將召開環評大會審查核一廠除役環評,環保團體在會前召開記者會,盼除役環評能審慎評估後儘速通過,讓除役工作能在安全無虞中完成。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將召開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55次會議,會中第3案及第4案審查「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及「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
由於今天會議攸關台灣是否能順利進行核電除役的關鍵,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及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等多個環保團體,今天在環保署前召開記者會,除了盼核一廠能儘速安全、有效的除役,也希望核廢貯存能使用最高標準。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核一廠1、2號機組的運轉執照分別在去年12月及今年7月到期,對於台灣第一次有核電廠進入除役階段都抱持祝福,也希望一切順利,但環團針對台電規劃的核廢貯存設計仍有疑慮。
蔡雅瀅指出,核一廠用過核燃料乾貯場址緊鄰山坡及土石流潛勢溪流,希望台電能另外尋找相對安全的地點,並直接、全面改採室內乾貯,「不要先露天再室內貯存」。也希望台電能針對材質、尺寸、重量等考量民間過去所提出的相關疑慮,尤其核二廠場址曾挖到硫磺湧泉,設備應提高耐腐蝕的能力。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核電廠除役工程的漫長、複雜性並不下於核電廠的興建和運轉,除役過程需要大量人力和預算,工作區域也可能因輻射殘留,讓第一線工作人員面對高度的健康風險。
崔愫欣說,環團期待除役計畫的環評能過關,但也不容許急就章,呼籲環評內容必須包含嚴謹的環境監測及各種緊急應變措施,以確保輻射不在除役過程擴散。
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則表示,國外核電廠除役時會隨即成立地方修復委員會,投入經費修復或復育地方生態環境、人文景觀以促進地方再生;台灣也應該做到這些事情,尤其除役的過程冗長,整體的核安監督機制也應有地方居民參與、共同監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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