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以核養綠」公投過關,立法院今天三讀廢除2025非核家園條文,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表聲明表示,這不代表必須讓核電重新回到能源選項,這僅是法律程序過場而已。
立法院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電業法第95條條文,配合去年底「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刪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
環保團體組成的全國廢核行動平台隨後發表聲明說,「2025非核家園」代表的僅是核電廠到期關廠退役,其中核三廠使用期限到期就是2025年,因此刪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是取消核電退場期限,但不代表政府有積極推動核電的義務。
廢核平台強調,老舊核電廠若要延長使用期限,需要專業審查把關,包括核安技術、地質安全都需要重新審查,意外頻傳的電廠是否還堪用或是地震是否影響安全,都不是公投可以決定的。
廢核平台表示,2025非核家園條文刪除,不直接影響到現在核電廠除役,因為核電廠延役另有法規,核二、核三廠延役除了要考量是否符合法規要件外,還要考量會不會有安全問題,且福島核災後,國際上對於核電廠延役的安全標準大幅提高,延役並非不用付出代價的政策,仍要花高額經費提升耐震安全係數等。
廢核平台強調,安全不是公投可以決定的,政府應要慎重考慮,也應以最高安全標準檢視,絕不能拿人民安全開玩笑。
廢核平台最後表示,全球發電趨勢是往再生能源前進,重回核能絕非正確道路,去年以核養綠公投結果不代表民眾對核電毫無疑慮,各界應以最高安全標準來審視核電延役或重啟議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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