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法官集體收賄案,特偵組今天偵結,包括5名司法官、2名律師,以及前立委何智輝,總共13名涉案被告,通通被起訴求刑。其中前高院法官蔡光治,因為犯後不知悔改,還試圖狡辯脫罪,惡性重大,被求處24年有期徒刑,而案件起訴後移審法院,確定由周占春法官審理。
偵辦4個多月的高院法官收賄弊案,終於偵結起訴,核心人物、前高院法官蔡光治,收賄和行賄2罪名,一共被求處24年有期徒刑,還得併科罰金150萬。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檢察官是認為,其犯後不知悛悔,復飾詞狡辯,惡性重大。」
起訴書載明,司法官品格是正義唯一保障,被告不知廉潔自持,謹慎勤勉執行職務,知法犯法。
因為始終不認罪,蔡光治是所有起訴被告中的最重刑;而弊案中涉案的5名司法官,前高院審判長陳榮和第二重,刑18年;前板檢檢察官邱茂榮因為坦承收賄,輕判3年。
另外前高院法官李春地,以及前高院庭長房阿生,都是11年,罰金200萬;而居中接線的白手套,同時也是蔡光治的地下情人黃賴瑞珍,因為行賄2次,求處3年6個月,罰金150萬;涉嫌賄賂法官的前立委何智輝,以及他的助理謝燕珍,分別求處1年到6年有期徒刑。不過何智輝仍然在逃當中,行蹤不明。
起訴後案件隨即轉往高院,並確定由剛作出二次金改判決的周占春法官審理。
而這堪稱史上最大司法弊案,涉案13人通通遭到起訴,原本14日就將羈押期滿的蔡光治,能不能重獲自由,看來充滿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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