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全力防制鬥毆事件,否則要換掉警察局長! 現在有警局長被懲處了! 雲林縣警察局長 黃勢清 前天被記了兩支小過,因為轄區在23號發生了兩波鬥毆事件,警政署認為,轄區員警在第一波事件沒有及時處理防範,才導致第二波衝突,因此對警局長記兩支小過,局長被問到是否委屈,他搖搖頭說,扛責任是主管應該做的事!
警政署調查,雲林警方在雙方第一次鬥毆時就有到場,卻沒查明原因,即時約制,才導致第二波的衝突發生,縣警局長黃勢清被記2個小過處分,成為蘇貞昌院長宣示要全力防制街頭鬥毆事件後,第一個被處分的縣警察局長。
記者:「局長會不會覺得有委屈啊?」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 黃勢清:「沒有沒有,身為警察局長,負成敗責任,來就應該概括承受,沒有什麼委屈不委屈,這個是下屬處理失當,本來我們就應該負責任的,我們會檢討改進,加強教育訓練。」
縣長張麗善則替他抱屈。
雲林縣長張麗善:「在黃局長的帶領之下,我們也曾經3小時就破案的紀錄,這一次的鬥毆事件,我想是因為,沒有好好防範於未然所造成的。」
縣長剖析了原因,旁邊警察局長點點頭,但下一句讓警察局長緊張了。
雲林縣長張麗善:「被記了兩支小過,我覺得有點是太重了。」
5天前發生的鬥毆,警政署展開調查,認為是員警處理不當,就在前天,也就是短短的3天內立刻公布懲處,縣警局長被記兩個小過,雖然他這樣說。
警政署在雲林開出了首例,勢必也影響其他縣市警局長維持社會秩序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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