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相關機制,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表示,目前規劃會用競標方式進行,將優先從以通過環評的5GW容量處理,不過仍在檢討一次釋放多少併網容量、是否納入國產化。
經濟部規劃3階段開發離岸風場,「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能源局提出的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環評,2016年底經環保署審查通過約10.5GW,前兩階段目前約占5.5GW,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第3階段區塊開發將優先從以通過環評的5GW容量處理,不另外劃定新區塊。
經濟部在多項能源相關公投案通過後,已開始全盤檢討能源政策,不過,林全能指出,沒有任何公投案提到綠能要「煞車」,綠能發展、減碳也是全球趨勢,「會按照我們規劃往前走」。
第2階段潛力場址開發工作正如火如荼進行,經濟部將在明年初公告第3階段相關機制,無縫銜接第2階段,規劃以競標方式選擇優良業者投入具經濟規模的開發。林全能表示,一次要釋出多少容量、要不要納入國產化,現在都還在檢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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